根据重庆大学2011年12月28日《关于印发〈重庆大学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的通知》(重大校[2011]439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校学习期间,各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不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达到优、良。2014年至2016年在重庆大学毕业的自考学生,各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65分以上(不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参加国家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3、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获得毕业证书3年内(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时间
2018年5月21日至5月31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受理地点
重庆大学C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办公室(101室)
联系电话:65118017 联系人:袁老师
四、申请材料
1、用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重庆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高教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附件1)。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凡于2011年9月考试后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请提供考试合格成绩单或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XX 年XX日)。
4、自考学生必须持有重庆市考委公章的自学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成教学生需交两寸蓝底毕业证件照片(1张),自考学生交符合要求的两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及照片的电子文档(JPG类型)。照片文件名以“姓名+身份证号”(如:王雪510212197505250405)命名,照片像素大小:宽150、高210,容量大小:≤10K。
五、申请程序
本人填写申请登记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校学位办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审批→通过者报市学位办备案。
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