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申请学士学位通知
根据重庆大学2011年12月28日《关于印发〈重庆大学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的通知》(重大校[2011]439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参加自学考试期间,各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65分以上(不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参加重庆市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获得毕业证书3年内。
二、申请时间
2017年5月20日至5月30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三、受理地点
重庆大学C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二楼(204室)
联系电话:65118900
四、申请材料(各一份)
1、用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重庆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高教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附件1)。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凡于2011年9月考试后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请提供考试合格成绩单或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XX 年XX日)。
4、盖有重庆市考委公章的自学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要求的二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及照片的电子文档(JPG类型)。照片文件名以“姓名+身份证号”(如:王雪510212197505250405)命名,照片像素大小:宽150、高210,容量大小:≤10K。
五、申请程序
本人申请并填写(附件1)→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审查意见→校学位办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审批→通过者报市学位办备案。
附件1:重庆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高教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
附件2:重庆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高教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简表(无需下载,交申请材料时填写)
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九日